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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07〕00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委拟定的《天津市直接利用外资质量评价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天津市直接利用外资质量评价办法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我市直接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指导全市更加合理地利用外资推动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吸收国际及国内先进地区的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严格环境保护,鼓励能源节约,加强产业导向,强调效益规模,推进自主研发,突出科学评价。
二、评价机构设置
由市政府外商投资办公室负责全市直接利用外资质量评价工作。
三、评价对象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保税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四、评价指标设置
(一)强制性指标: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标准,对评价对象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情况进行评价,凡不达标的评价对象,视为不合格。
(二)评价指标:对评价对象当年引进外资质量及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评价,本指标总分合计100分,凡得分在60分以上的为评价合格。
(三)加分指标:对评价对象当年引进的重点鼓励外资项目进行评价,依项目情况进行分值计算。
五、指标计算
(一)强制性指标(环境及能源综合指标)。本指标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标准,对各区域环境保护及能源节约利用的情况进行评价,不设分值,只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二)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
1.综合质量指标:满分为70分。包括:产业导向,指计算当年新批和增资鼓励类外资项目合同外资额占当年本区域合同外资额的比重,按照比重高低分为5档,满分10分;规模以上项目比重,指计算当年新批和增资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合同外资额占当年本区域合同外资额的比重,按照比重高低分为5档,满分12分;注册率,指计算当年新批外资项目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比重,按照比重高低分为5档,满分6分;资金到位率,指计算当年新批和增资项目实际到位金额占当年本区域合同外资额比重,按照比重高低分为5档,满分12分;投资强度,指计算当年新批外资工业项目单位面积上投资总额,按照强度高低分为5档,满分10分,其中市开发区、保税区、市高新区为一类,有农业的区和各县为一类,市内六区以其他区域该指标平均得分为其得分;实际直接利用外资,指计算当年本区域实际直接利用外资额较上年增幅,按照增幅分为6个档次,每个档次再根据增加额分为5档,满分20分。
2.经济效益指标:满分30分。包括:销售收入,指计算当年外资企业销售收入增幅,根据增幅高低分为5档,满分5分;利润总额,指计算当年外资企业利润总额增幅,根据增幅高低分为5档,满分5分;税收总额,指计算当年外资企业税收总额增幅,根据增幅高低分为5档,满分5分;出口总额,指计算当年外资企业出口总额增幅,根据增幅高低分为5档,满分5分;就业人数,指计算当年外资企业就业人数增幅,根据增幅高低分为5档,满分5分;土地利用效益,指计算当年外资企业单位面积工业产值,根据效益高低分为5档,满分5分,市内六区以其他区域该指标平均得分为其得分。
(三)加分指标。包括:每引进一家首次在津投资的世界500强得8分;每引进一家在津已投资的世界500强得6分(不含增资项目);每引进一家未在津投资的世界行业排名前十名的投资者得5分;每引进一家已在津投资的世界行业排名前十名的投资者得3分(不含增资项目);每设立一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即可得10分;每设立一个中外合资、合作的独立研发中心得6分;每设立一个独资的独立研发中心得4分;在合资合作企业内设立一个非独立研发中心得5分;在独资企业内设立一个非独立研发中心得3分。
六、评价方法
建立直接利用外资质量评价办法网络数据报送系统,由评价对象通过网络每季度上报相关数据。市政府外商投资办公室对数据进行汇总、核对,年终对评价对象进行综合评价,以评价指标及加分指标得分之和为依据,由高至低排列名次,得分相同的,本年较上年实际直接利用外资增加额高的区域排名在前。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全市各区域直接利用外资工作考核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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