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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0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07年12月6日12时7分,坐落于我市西青区辛口镇津浦铁路 路基东侧的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华源油库华源加油站的两个 地下储油罐和两辆油罐车发生意外严重火灾事故。事故现场毗邻 一个存有2万立方米燃油的油库, 附近的制药厂、化工厂储有大 量有毒化学物质,一旦发生爆炸,将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
接报后,市公安局按照市领导的指示,迅速成立了由市公安 消防局和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刑事侦 查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处等部门组成 的“12·6”特大恶性火灾爆炸事故紧急抢险处置组,300余名民 警立即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中。面对生死考验,全体 参战干警发扬不怕牺牲、勇于献身的精神,不顾个人安危,赴汤 蹈火,冲锋在前,经过近2个小时的艰苦奋战,终于将大火扑灭, 保卫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和当地企业、居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充分展示了我市公安队伍的 良好形象。
为表彰参战干警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团结奋战、全力抢险 的英雄行为, 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市公安局“12·6”特大恶 性火灾爆炸事故紧急抢险处置组记集体一等功。希望全体参战干 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政法系统广大干警和各 条战线干部群众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 高贵品质;学习他们不怕牺牲、勇于献身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 英勇善战、纪律严明的优良作风。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念、 牢记使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维 护我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 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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