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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08〕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07年以来,全市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力支持社会治安工作,涌现出一批不顾个人安危,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敢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先进模范人物,为维护我市良好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根据《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荣誉称号授予办法》(津政发〔2002〕89号),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马秀建等2名同志“天津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授予任倡生等22名同志“天津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刘文友见义勇为群体等2个群体“天津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
全市各区县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见义勇为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进一步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做好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工作。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以见义勇为模范人物为榜样,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团结奋进,为进一步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成功协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更加和谐平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天津市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名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天津市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名单
一、天津市见义勇为模范(2人)
东丽区马秀建
南开区乔 林
二、天津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2人)
和平区任倡生
河北区孙茂柱
河东区陈天光
河西区王 琳史宝刚
南开区范学清冀永新刘海龙刘月芹(女)
红桥区常文福
大港区高庆银
东丽区于立根唐会志
西青区肖树斌
津南区赵宝良
北辰区邓光胜邢玉和
蓟县 王宝红杨建华刘金生
静海县信松贵王光旭
三、天津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2个)
河北区刘文友见义勇为群体
塘沽区李疆滨见义勇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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