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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人〔2008〕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08年2月4日,市人民政府以津政发〔2008〕10号文件建立了天津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我市反洗钱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维护金融秩序和防范金融安全,现将天津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崔津渡 副市长
召集 人:郭庆平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长
陈宗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兰埃用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
杜强 市金融办副主任
李秀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范春明 市高法院副院长
王志民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龚建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平 市安全局副局长
李伟 市纪检委副书记
周克丽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晔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顺民 市建委副主任
董建军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卞瑞明 市商务委巡视员
赵树香 天津海关副关长
雒明山 市国税局副局长
于永洲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禹 市工商局副局长
边江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吴盼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副局长
王玉翠 天津银监局副巡视员
初乃祯 天津证监局副局长
王金铎 天津保监局副局长
张利德 天津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
天津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办公室主任由兰埃用兼任。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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